包括:(一)傳統(tǒng)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傳統(tǒng)美術、(梅花篆字)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三)傳統(tǒng)技藝、醫(yī)藥和歷法;(四)傳統(tǒng)禮儀、節(jié)慶等民俗;(五)傳統(tǒng)體育和游藝;(六)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屬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實物和場所,凡屬文物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
非物質文化遺產和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的區(qū)別?
世界文化遺產包含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物質文化遺產屬于有形的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屬于無形的文化遺產。
世界文化遺產,是一項由聯(lián)合國發(fā)起、聯(lián)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負責執(zhí)行的國際公約建制,以保存對全世界人類都具有杰出普遍性價值的自然或文化處所為目的。世界文化遺產是文化的保護與傳承的最高等級。
物質文化遺產(Materialculturalheritage),又稱“有形文化遺產”,即傳統(tǒng)意義上的“文化遺產”,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簡稱《世界遺產公約》),包括歷史文物、歷史建筑、人類文化遺址。
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xiàn)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擴展資料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締約國行列以來,截至2018年7月,中國已有53項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其中世界文化遺產36項、世界文化與自然雙重遺產4項、世界自然遺產13項。
中國物質文化遺產包括長城、北京故宮、西藏布達拉宮等。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昆曲、京劇、珠算等。